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64页 (第2/2页)
休息了一会儿,也还是打不起精神。 书没能看进去。 要写的东西也只写到一半。 从清晨太阳升起开始, 到太阳从尼罗河西岸落下,金发的大祭司始终有些心神不定。 具体原因,似乎并不在能够看到未来的双眼可以窥探的范围之内。 他对着窗外涂抹成漆黑的天色渐渐出神, 直至意识模糊,又在不知什么时刻被细碎的动静惊醒…… “……” “拉美西斯?” 在精神还未完全恢复,意识也还朦胧着的情况下,塔希尔睁开双眼,便不禁脱口而出叫出了这个名字。 也不是未卜先知,而是单纯地,在这些年内形成了条件反射的习惯。 去年的时候, 拉美西斯得到了一只鹰。 那只鹰最早出现在喜欢在挚友面前炫耀的王子的口中, 是作为战利品的一个存在。 王子领着军队亲身上阵, 不仅击溃了敌人, 杀死了敌方将领,还顺带着收获了几大车战利品,这只威风凛凛的战鹰就是其中之一。 拉美西斯早就想要一只鹰了, 故此跟父王说了一声,就将它留在了自己身边。 不需要驯服,这只鹰生来就很通人性,一来就对王子言听计从。 就算王子压根不让它再上战场,只是当做跑腿工具每天带着信辛辛苦苦飞来飞去,它也完全顺从指令。 “嗯,只凭这一点,就有资格作为我的爱宠了。” 拉美西斯很满意,因为抓它过来的主要目的就是这个。 当时的他兴冲冲地跑来神庙,兴冲冲地跟塔希尔大说特说,仿佛生怕说得不够仔细就引不起听众兴趣似的,将自己上战场的全过程描述得活灵活现精彩绝伦。 说到最后,拉美西斯自己都觉得自己真是够厉害的了,但偏头一看,本应该有所反应的人反而回应平淡。 可能是因为,塔希尔做久了大祭司,身上那点属于“人”的生气越发见得稀少,能远远观望到的似乎只有神性……不对,应该是他想太多了。 拉美西斯不相信这是塔希尔的问题,也觉得自己更不可能有问题。 那么,问题肯定就出在“时间”和“空间”上了。 刚得来的“爱宠”就此被委以重任,拉美西斯只要有空就会找来一张莎草纸,在上面龙飞凤舞地书写一通,之后便好好地扎成一卷,让机智的爱宠带着信飞到神庙去。 鹰对神庙内大祭司的住处印象深刻,来来去去了无数次,就跟它的主人一样轻车熟路。 大祭司对不分时间想来“骚扰”就会来的这对主仆持保留意见,没说不乐意,当然也没表现出很开心的样子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