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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节 (第2/4页)
强于凡人。” 林央有些不大认同,“怎么会?修士在凡世常被认为仙师呢?凡人想出名想成功,要努力几十年,修士随便一个术法,就能让皇帝陛下视他们为仙人,毕恭毕敬请入宫廷,自此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知趣一笑,“首先,凡世之所以被称为凡世,就是因为这里是凡人的世界。简单的说,凡世的环境并不利于修士修炼。修真界的天才,是不会来凡世沉溺于这些功名利禄的,他们急着将修为提升至更高处。而来凡世入宫廷享仙师供奉者,大都修为平平,似我这般。林央,你知道我修炼多少年了吗?我如今已经四十几岁了。” “寻常的修士修炼几十年,大都如我这般。但实际上,天资好的凡人,一步一个脚印,不论是科考还是武举,到四十几岁时,不一定比在宫廷里做仙师的修士差。”知趣侃侃而谈,“再者,那些会星点儿道法就迷惑皇帝的人,时不时的炼些不成熟的丹药给帝王服用。朝中大臣多有不屑,视他们为小人妖孽,就是他们自己,下场也不一定有多好。” 林央思量片刻,问,“知趣,那依你的意思,难道做凡人比做修士要好?” “修士本就是凡胎。所以修士才心心念念的想超脱凡体,羽化成仙呢。”知趣拍拍林央的手,笑道,“我明白,你羡慕的无非是修士远胜于凡人的力量。可以驱使这种力量是一回事,自己拥有这种力量又是另一回事,对不对?” 被知趣一语道破自己的心思,林央很有些不好意思,再次应诺,“知趣,我是不会修道的。” “我相信。” 知趣不禁想,修士千万年来心心道道的只为成仙,一代又一代人忍耐着修士枯燥的生活、飞蛾扑火的投入修仙大业,到底是为了什么? 长生,或者有之。 再有一种原由,或许是出自对更强大力量的向往吧。 人类,是需要力量才能证明安全感的动物吧。 知趣正色道,“林央,不要修道。哪怕有人用任何人任何事威胁你,我宁愿你一刀自尽死了,也不想你日后沦为别人刀下鱼肉,任人宰割。你是朱雀,你的先祖们,都是九天之上的妖神,是世间最骄傲的种族。” “我知道,知趣。”林央心里有小小的激动,不禁想,前世,是不是知趣就是这样爱上他的呢。两只耳朵不小心变的红彤彤,林央小声问,“那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摆脱苏云殊啊?” “不急,总要等咱们的援手来。” “援手?” “是啊,援手。” 援手尚未来,倒是等来了凤鸳的一身风流债。 大年初一一出门,知趣惊觉院子里成了动物园,倒吓一跳。这些小动物们,大都开了些许灵窍,模模糊糊的能表达出自己的意识来。而且,人家来也不空手,颇有礼数,给知趣带来了过年的礼物,若干大大小小的猎物,其中一只小松鼠还弄了一大口袋的松子来给知趣做干果。 他们是来找凤鸳的。 这个,拿人手短,吃人嘴软。 知趣十分大方地,“凤鸳,人家大老远的来了,你就陪人家出去玩儿一遭吧。” 凤鸳这两年跟在林央身边做牛做马,除了偶尔调戏调戏枝头小鸟,也没出去风流。如今相好儿们找上门,一向风流多情的凤鸳也不好意思拒之门外,知趣又肯放他假,他家凤神也没意见,于是,凤鸳就左拥右抱的带相好们出门玩耍了。 这一日,凤鸳直到大半夜才回来。凤鸳那个脸哟,守着林央呜呜的哭到天明,林央好心的拿药给凤鸳抹了,见他哭个没完,林央道,“你还是大男人呢,没听说过么,男子汉流血不流泪。” “那群没良心的家伙,我这脸,我这脸……”凤鸳拿脸当命,脸被相好咬的几近毁容,他都不想活啦! 林央忍笑,问他,“走时不是好好儿的么,怎么突然就翻脸啦。” “少爷哪里知道,翻脸不认人哪。”凤鸳满肚子苦水,都不知道该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