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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广仍是充耳不闻,展开宽袖,将龙咬珠金筷箸一丢,放下美酒玻璃杯,竟随手端起了身侧的铜镜,对着灯火映照起来。 镜中之人鬓发披肩,俊美无俦,从容帷扆,杨广微微仰起头来,似在欣赏自己的面容,随着仰头的动作,修长有力的手指顺着自己的脖颈摩挲,轻轻勾勒着喉结,随即仿佛被甚么逗笑了一般,轻声赞叹:“好头颈,谁当斫之?” 这么好的头颈,该由谁砍下来呢? 司马德戡彻底被杨广激怒,额角青筋崩突,眼眶尽裂,恶声说:“已是如此光景,昏君你竟还能饮酒做笑,好,今日我便将你暴尸枭首!” 杨广自娱自乐的观摩着镜中之人,嗓音越发的持重镇定,淡淡的说:“朕十三岁官拜柱国,进位上柱国,十八岁出兵平陈,天下一统,三十五岁即位天子,开疆五万里,四夷臣服!” 他说着,终于放下手中铜镜,抬起眼目,施舍给司马德戡一缕怜悯的目光,缓缓的说:“想弑君?可惜……你不配。” 杨广说罢,“啪!”一声,劈手将莲花纹玻璃杯砸在地上,发出一声清脆之响,玻璃碎片飞溅,伴随着残饮的酒浆一并子四溅而出,滴落在染血的西阁地上。 “不好!”司马德戡似乎终是明白了杨广的用意,大喝一声:“是鸩酒!昏君要自尽!” 司马德戡一步抢上来,对比他的慌张,杨广本人却显得十足镇定,轻轻理了理自己的衣袍,复又抬手捋顺自己的鬓发,摆正三足凭几,端坐榻上,唇角缓缓露出一抹哂笑。 随着那最后一抹笑意,发黑的血迹从杨广的唇缝一点点溢出。 滴答…… 滴落在代表天子权威的宽袍上。 杨广的嗓音很轻很轻,沙哑的不成模样,几乎听不可闻,低喃的吐出最后两句话…… “借问长城侯……单于入、朝、谒……” * 杨兼年轻有为,但认识杨兼的人都知道,他有三个怪癖。 ——不喜欢女人;不喜欢男人;不喜欢甜食。 杨兼不能吃甜食。倒不是他对糖过敏,而是因为杨兼吃了甜食会变成彻头彻尾的“疯狗”。 杨兼对“甜食过敏”,完全出于心理原因。大约是在杨兼小时候,四岁还是五岁,确切的他也不记得了,杨兼患上了这种永远也治不好的“绝症”。 杨兼的父亲是大学教授,温文尔雅,博学多才;杨兼的母亲自己开了一家甜品店,漂亮又贤惠。从杨兼有记忆起,街坊邻居便都在夸赞杨兼的家庭,杨兼的父母举案齐眉、相敬如宾,是当时的模范夫妻,没有人提起来不羡慕。 那一年杨兼还小,母亲带着杨兼去老家探望生病的外祖母,恰逢杨兼的父亲要过生日,杨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