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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娘撸胳膊挽袖子,把嘴欠的老顾客怼了一顿,回身又冲着厨房大喊:“老冯,做两道拿手菜,再给小暮下碗长寿面。把我昨晚卤的叉烧端一盘上来。” 回头又冲陶暮笑道:“这叉烧可是姐的独门手艺。一般人我都不给他吃。” 陶暮笑着道谢。知道陶暮晚上还没吃饭,在后厨炒菜的老板动作麻利的把陶暮的生日面和一盘叉烧先端上来。陶暮还没动筷子,大毛和小胖已经火急火燎的伸爪子。 那叉烧肉一直在老板特质的大铁锅里热着,捞出来的时候还热气腾腾。偷吃的两只小狼狗被烫的嗷嗷叫,毛比较厚的一只还不忘感慨:“这卤味做的真不错。老板娘不愧是老板娘,不但长的漂亮厨艺也好。怪不得冯哥把你当宝似的。” 比较实在的小胖不以为然:“我觉得还行吧。好像没有暮哥做的好吃。要我说暮哥的手艺才地道,卤的鸡爪子骨酥皮烂,唯独筋是QQ弹弹的。撒上芝麻粒在火上一烤,恨不得把嘴都黏上。”可惜陶暮人太懒,下厨的次数用手指头都能数出来。 可闭嘴吧!吃饭都堵不上你那张破嘴! 大毛恨铁不成钢的瞪了小胖一眼。吃免费的话还这么多,这小孩儿果然欠揍。 瞪的小胖莫名其妙:“你瞪我干嘛?” “原来小暮还会做卤味?”老板娘眼睛一亮,笑眯眯地看着陶暮:“年纪轻轻长得帅,做饭又这么好吃,你女朋友可有福气了。” 她知道陶暮会做饭,是因为她跟老冯去早市采购的时候,曾经碰到过陶暮。据说是不太习惯南方菜的口味,想自己开火解解馋。老板娘记得特别清楚,那回陶暮做的是糖醋排骨、清蒸鱼和黄焖羊肉,菜出锅时从楼上飘下来的香味险些把店里客人的馋虫勾出来。 就那一回就让老板娘对陶暮的手艺记忆犹新。可惜那会儿大家还不太熟,老板娘也不好意思上楼敲门。 “那是当然。您还别不信,改天让暮哥给您露一手。”小胖搂着陶暮的肩膀大包大揽,油腻腻的右手在陶暮的凝视下小心翼翼地往外挪了挪。 小胖的这一番话倒是让不少老顾客回忆起了那天中午的饭菜香,顿时也跟着起哄:“不信,不信,除非陶暮给我们露一手的。” “哎,你们别不信昂。”见不得陶暮被人质疑,小胖顿时急了,面红耳赤急头白脸的梗着脖子:“我可没撒谎,我们暮哥的厨艺真是一级棒。” 包括老板和老板娘在内,一众食客们哄堂大笑。王野单手捂脸,对发小的蠢钝不忍直视。 唯有陶暮没啥反应。 老板娘仗着自己白送出去的那碗卤煮,笑着追问:“我说小暮呀,有没有兴趣给姐姐露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