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我曾是个大人物[快穿]_第157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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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毕竟这个少年是如此的英俊,在后世传说中又是那般的深情,她脑海里已经快想不起前男友的脸了。

    有了对比,她才发现前男友那张普普通通的脸,太没辨识度了,连狄美斯的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

    “你怎么来了?”狄美斯道,面对这个神奇的金发女孩,他展现出了一定的好感,“怎么愁眉苦脸的,难道还在想着你那回不去的家乡,别想了,回不去就永远留在黎述好了。”

    他的口气有些满不在乎,他其实完全无所谓一个流落异乡的少女,如果回不到自己那远隔千山万水的家乡,是有多么可怜。他是整个国家的王,如果他真想帮人回去,完全可以穿过广阔无垠的沙漠,乘坐连接海运的河运,再派遣人手护送回去,但正是因为这种事过于麻烦,且耗资巨大,所以他也很随便地叫人别想着回去了,建议人干脆留下。

    可听在顾美稚耳里,却是另一种意思:不要愁眉苦脸,回不去你那东方土地的家乡,那便永远留在黎述好了,永远地陪伴在……他身边。

    顾美稚心跳加速,心想她就知道,狄美斯对她也是有好感的,对方在挽留她。

    她有些感动,不过狄美斯错读了她的表情,现代果然好,可她家人都死在陵墓里,她没有什么羁绊,而且有狄美斯在这里,如果能跟狄美斯在一起并成为王后,她才不稀罕回现代呢。

    于是她摇了摇头道:“谢谢你的关心,我来道歉的,昨天因为我……害你跟那冷漠无情的神官争吵,我很过意不去。”

    她仔细观察狄美斯的表情,果然不出她所料,一提起云桑,狄美斯皱了皱眉,似乎瞬间就没了谈话的兴致,变得心不在焉。

    顾美稚掩饰住微微翘起的嘴角。

    她也借机上前一步,进言道:“我活在一个恋爱自由的年代,所以我很理解你的痛苦……”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她用大学辩论队里学会的诡辩技巧阐述了很多理论,类似于“无爱火点燃的婚姻如一潭死水,只会让人心生疲倦和加速衰老”、“与自己视为兄长的人结婚,婚后也会如同左手摸右手一般无趣”。

    她是20世纪后现代女孩,前前后后交往过很多男孩子,感情经历非常丰富,这些看似头头道道的情感道理,随便单拎出来都很能唬人。

    起码狄美斯真的从没听过,他越听表情越加古怪,眉峰也逐渐聚拢,他感觉每一句都很有道理,也充满了颠覆性,同时他也认真在回想,跟云桑牵手的时候,是否真是那种左手摸右手的感觉。

    最后他问了一句,“你说你来自后世,你知道我很多事,那你知道历史上我的王后是谁吗?”他稍微斟酌了一下词语,可能他真正想问的是,我的王后到底是不是云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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