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一把刀[种田]_第108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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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8节 (第3/3页)

半小时,也才弄到小半碗的面粉,温迪将它放在旁边。

    虾,去头去皮,挑去虾线,只取虾仁部分,全部剁成虾肉茸。

    接着拿两个鸡蛋打散加盐,准备好蛋液后,再取一小捧生粉即土豆淀粉放在一旁。

    鱼卵轻微碾压,压碎后装进碗中备用。

    最后是已经解冻的玉米,用刀将所有玉米粒刮下来,全部切碎。这些食材同样放入碗中,经过接近一小时的准备,温迪便获得了:面粉、虾糜、蛋液、生粉、鱼籽、玉米碎。接下来就是“组装”这些材料,用虾仁包裹鱼籽,揉成丸子,然后依次蘸生粉、蛋液、面粉和玉米碎的混合物。直到将所有食材全部“组装”成一个个表面颗粒分明的金黄色丸子。

    温迪给它取的名字是鱼籽虾仁黄金碎,这并不是温迪自创的菜品,而是她去某个西式快餐店吃过的点心,吃了觉得很喜欢,但当时只需要不断进快餐店点餐就能吃,因此温迪从来没想过要自己做。直到刚刚剖开鱼腹找到了鱼卵,也就萌发了要重现这道菜品的想法。

    这道点心的主材料有三样,全部写在了名字里,鱼籽、虾仁、黄金碎——也就是玉米粒。

    揉好丸子后,温迪起油锅,将所有丸子都下入油锅里炸,炸120秒即可捞出,冷30秒后再下油锅复炸,使它表面的玉米粒尽可能地膨胀,虽然是切碎的玉米,但也一个个胀大到了一厘米左右的大小,分布在金黄色丸子的表面,显得非常诱人。

    这些材料基本都是剁碎的,在油锅了炸三分钟足够熟了。

    温迪将丸子捞出来装在漏网里沥油,继续处理挖出鱼卵的鱼。

    她把鱼身上的肉刮下来,再剁下鱼尾巴,蘸着剩下的面粉和蛋液,下油锅里炸,鱼身的肉切成可以入口的片,炸后外酥里嫩,非常鲜甜可口。又因为温迪特意只放了一种调料,盐,因此虽然这些都是油炸制品,却并不会使它们的味道过于重复腻味,反而油炸的部分酥脆可口,更能衬托出它包裹的内里食材的嫩和鲜。

    吃快餐的时候,温迪就曾经很喜欢一种下架食物,鳕鱼条,酥脆的外壳和雪白细嫩的鳕鱼肉达成了非常分明的互相衬托,每一口咬下去两种矛盾的口感在口中发生碰撞,却又能互相融合让食客只会更鲜明地感受到它的美味。

    至于剩下的鱼头和连接的鱼骨头则被温迪留下,用油炸了一下就扔在锅里,加大量的水和姜片一起炖,盖着盖子慢慢地炖,等吃完了鱼籽虾仁黄金碎和炸鱼条后,这锅汤也炖好了,加点盐搅拌均匀就能舀出来喝,一碗喝下去,既去油腻,又能给食客提供从里到外的舒心清扫,仿佛蒸腾了一场温泉浴,里里外外都无比暖和。

    喝两碗鱼汤,锅里还剩下不少,此时就可以放粉或者饭。一般来说,最好是放面,但磨面粉太麻烦了,暂时没法那么奢侈。最后温迪选择放红薯粉,红薯粉的口感最适合这种清淡的汤,如果是土豆粉,它不那么容易入味,反而可能跟这锅鲜甜的鱼汤格格不入。至于米饭,用它配汤也不错,但得重新煮,浪费时间,红薯粉就简单了,直接扔进锅里煮几分钟,稍微煮过头一点也无所谓,它不像面会坨,经得煮,越软越好吃。

    接下来还可以按照各人口味,再扔一把青菜,或加一勺辣椒酱。

    温迪选前者,黑毛选后者,各得其味。

    在她们吃红薯粉时,温迪把鱼头和鱼骨头装碗里,配一碗汤,端给阿黄。阿黄把汤唆了,再把鱼头叼出来,抱在身前慢慢地啃。这里的鱼骨头是取的中间那段大骨,没有鱼刺,阿黄不会被扎伤。它没人那么挑食,对鱼头里所有的肉来者不拒,它是不嫌弃腥味的,甚至越腥越好吃,一会儿工夫就把鱼头吃成了一个空架子。

    今天,由一顿美味的早餐开场。

    接下来温迪和黑毛去晒场收了黄豆,带回来装进石缸。这下,八个石缸都有主了。

    随后温迪开始和黑毛商讨要做石磨的事。

    “我不知道怎么做,听你的,你想好以后教我就行。”黑毛把主动权扔给她。

    “去海边看看吧。”温迪决定,先去选石头。

    这次也带着旱船去,因为偶尔也有需要用到石头的时候,但由于承重的问题,平时用藤条筐一次装不了多少,但用旱船就不一样了,自从有它上次带大量石砖回来的事迹后,温迪眼里它简直就是移动卡车——虽然轮子是黑毛本人。到达海边,温迪要去的地方是乱石滩,她让黑毛把旱船放在旁边,两人走进石头堆里挑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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