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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青想了两秒,回办公室开始翻找刑法,许久后道:“国务院第493号令,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拒绝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构成犯罪。好像,我们只调查,不犯罪。” “我不去。”倪秋道:“你们没案底,我可不去冒险。别怂恿我,否则是教唆罪。” 于明道:“恩,你看家。记得别去财务部。” “……”倪秋叹气:“好,我去。” 说干就干,四人上车,杜青青态度可以理解,这是个好机会。倪秋是被自己用话语架去的。李复为什么这么热心?难道只是本身对案子的兴趣?恐怕不是。不行,这人有点琢磨不透。于明道:“李复,倪秋,你们怎么不搬家?” 倪秋道:“我有女朋友,住宿舍不太方便。” “李复你呢?” “我……有点私人原因。”李复不擅长撒谎。 杜青青道:“还空着一个大房间,你们自己考虑。” 于明道:“李复,能不能把护照给我看看,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美国护照是什么样子。” “没带在身上。”李复抱歉回答。 “哦,那就算了。” …… 案发现场在城乡结合部的出租房。房东住在一楼,死者住在二楼。房东作为目击证人,证实了当时只有嫌疑人出入。 汽车靠边停下,房东大婶正在院子里洗衣服。于明道:“我来搞定房东。” 倪秋道:“我开门。” 李复道:“我现场调查。” 杜青青:“……” 于明下车,走向房东。露齿一笑:“阿姨你好,请问你有没有房子出租。” 房东看看于明,很清楚。房东问:“很急吗?” “也不太急。” “我楼上,不过楼上租客还有几天到期。最多一个礼拜。” “租金多少?”于明问。 于明走到另外一边,大婶自然是面对于明。李复和倪秋从侧面过,朝楼梯而去。然后李复一脚踢在一个破花盆上。于明立刻道:“阿姨,钱掉了?” 大婶正准备回头,听于明这么说,朝身边地上看了看,果然有揉成一团的十元钞票在水坑里。她先拣起钞票摊开,然后顺便回头看了一眼,没有人。继续和于明道:“算你便宜点,一千五。” 杜青青一个人坐在汽车内,她感觉有些怪异。就算不是犯罪,最少也是一件违法的坏事。为什么李复和于明那么积极?这可不是员工的正常表现。整件事,做主的是他们,没自己这个老板什么事。 第十六章 出名 更新时间20131029 16:19:58 字数:2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