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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也不想跟林奇撕破脸,他当时和林奇谈的是希望林奇和他一起离开川流。 川流发展了七八年,一直都是家小作坊,捧流星可以,真要够到一线巨星,后面没有资本的力量支持都是空谈。 沈问寒走了,去了飞禾,飞升了。 他也不甘心就将自己最宝贵的时间留在川流里,做个不上不下的艺人,圈子里永远不会缺能取代他的新人,他必须抓住这最关键的几年一飞冲天。 “林奇,我相信以你的能力加上我的实力,我们一起去启天,一定会干得比现在更好,待遇我都谈好了,你会得到比在川流高出三倍的酬劳,林奇,我们可以一起去更好的未来。” 叶飞鸿情真意切地给林奇交了个底。 当时林奇是怎么样的,好像没什么太大的表情震动,只有他一个面红耳赤的很激动。 林奇说:“别把违约说的那么清新脱俗,法庭见。” 冷漠到了极点。 仿佛曾经一起共同奋战过的七百个日日夜夜不值一提。 他没有辜负林奇,是林奇辜负了他。 签新人? 叶飞鸿脸色转阴之后又慢慢平静,算了,不是一路人,各走各的路。 * 喜剧这个选择被林奇干脆利落地毙了,“想拍喜剧,等你红了再说。” “你第一部 要拍的戏很重要,这决定了所有人对你的初印象,演喜剧出道,别人一看见你就想笑,你还怎么接别的角色?再好看的脸留在别人的印象里也只是喜感,我不允许你浪费老天给你的馈赠。” 狄岚目光专注,像是认真听的样子,听完之后缓缓道:“一看见我就想笑,不好吗?” 林奇额头一阵一阵地疼,“我现在看到你就头疼。” 狄岚一愣,“为什么?” “因为你烦,”林奇扶住额头,人往后一仰,靠在沙发上,刚睡醒人还很困倦,泡了个澡以后更是慵懒,长睫微闭,丝质睡衣流水一般倾泻,“没得商量,去拍《萤火》。” 狄岚想了一下,做出了让步,“我接受《萤火》,我也想拍喜剧。” 林奇抬眼,狄岚的脸真的是好看,英俊、贵气、文雅,他拥有很复杂的魅力,拍喜剧的人不少,能成为喜剧大师的就算不帅,长相也一定讨喜。 青年系的喜剧男演员分为几种,一是长得好的,五官清秀就够用了,眼睛最重要,要有灵气,机灵劲儿,有光,一是长得难看的,那就很看玄学,观众喜欢,看了笑得出来那就行。 像狄岚这张脸演喜剧,就只有两个字——浪费。 成名以后偶尔客串一下还不错,也能让粉丝跟着乐一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