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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笔袋,全身家当只有一只黑色的签字笔,上面用改正液歪歪扭扭地涂了个“李”字,笔盖还破了。他拎着书包甩了甩,半块橡皮擦不知从哪里掉了出来,他拿着这块橡皮擦,怎么也想不起来,也一并扔进抽屉里。书包终于空了,他把这个用了四年的黑色书包挂在衣柜上,感觉它像一个光荣退役的老兵,纵然伤痕累累,却也贴满“荣耀”的徽章。

    他把装好衣服的塑料袋放在床上,袋口系起,打了个死结。身份证在衣服口袋里,待会坐火车要用。身上有两百块现金,一百在塑料袋最中间、被衣服包裹着,另一百块零钱在裤子口袋里。

    一切就绪,他坐在床上,有些不知所措。

    接近十点,路上人渐渐少了。从窗外看过去,隔壁街的几家小吃摊还没收摊,面馆也开着。他想到以后吃不到那家的干拌面,又添几分惆怅。火车是十二点,跟其他人约好十一点到火车站,现在差不多该出发了。

    沈兰对这一切毫不知情,他不敢再和她说。前几天又说了一次,结果不仅被骂,还被打了两耳光。他心里有气,这两天都没怎么和妈妈说话,当时做好决定,说不出是抱着怎样的心态,但之中或多或少有报复的心思,“等我走了你就后悔打我了”,这句话晚上辗转之时在心底吼出了无数遍。他打开抽屉,从语文书扉页撕下一张雪白的碎片,离开需要告别。

    “我走了。”

    第一句很轻松地写好,主角有了。下面应该交代事件起因,“杨老板叫我去他那里打”,虽然她应该知道自己是去“打”什么,此刻不写宾语却有些误导,他补上“游戏”两个字。如果只是写打游戏,似乎又显得自己不务正业,只是为了去玩,所以这里必须要有自己的目的,“一个月1500”,最后一个零没画好,他把“1500”涂黑,又重新一笔一划写工整,这应该是他写得最好的字了。

    写到这里,他心底生出一丝自豪,我也是能赚钱养家的人了。待遇写完……不对,还必须补上“包吃住”。然后要交代什么呢,“你不要太累了”有些肉麻,而且说过很多次,妈妈也不会听劝。“不用担心我”比较好,他很成熟,可以照顾好自己。然后是很重要的,“我的工资打到你农行卡上”,以防妈妈觉得钱来路不明不敢收,现在算是交代完了。

    他郑重地写下日期和自己的名字,本来想写个“你的儿子:”,但毕竟还在生气,就不写了,抬头也不写。

    他把这张纸的碎片放在书桌上,用存钱罐压住一个角。这段话一共三句,五十四个字,三个逗号,三个句号。他检查一遍,总觉得有什么没写上,不过时间来不及了,还是先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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