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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战争进行了三年。 人类男丁十不存一,成年人鱼数量锐减,人鱼与人类混血的数量猛增,数量已经达到了三万。 而里斯终于被陈晨抓住。 阔别十四年,两个人再次回到了深海峡谷里的那个宫殿。 看着熟悉的几乎没有任何变化的装饰,里斯的眼里透出一丝恐惧,而陈晨则挂着愉悦的笑容。 里斯,欢迎你再次来做客,一辈子。 49middot;番外 金枪鱼 我叫金枪鱼,是一个人类。 我的主人给我起了这个名字,不过我并不喜欢,不仅是因为那些金枪鱼很难吃,还因为还因为主人总是用它们对我做那些羞耻的事情。 虽然我后来也对主人做过那些事,也从此再也不吃金枪鱼,但是我还是不喜欢这个名字,只是主人喜欢,我也就将就了。 从我有记忆起,就呆在一个海底的峡谷里,那里有美丽的宫殿,成群结队的小鱼,飘飘荡荡的海草,还有一个我。 是的,只有一个我。 我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不知道自己的过往,不知道自己是谁,从一开始,陪伴我的,就是这无垠的海水。 我想我喜欢海水,即使它不会说话,但是陪着我的,自始至终只有它。 直到,我看到了主人。 主人和我长得不一样,他有一条鱼尾巴,而我,我低头看了看自己,两条分开的双腿。 和主人不一样,我不喜欢。 主人的到来给我开启了一扇新的大门。 我知道了自己是人类,而主人是人鱼。 他跟我讲这里是深海海底,那种海草叫飘飘草,游来游去的成群结队的叫沙丁鱼,硬硬的两片合一起的是贝壳,里面有珍珠,很漂亮。 原来它叫贝壳,我还被它夹到过,很疼的,看着主人取出里面的珍珠,真漂亮,我惊叹的看着。 真漂亮。我诚实的赞叹。 然后主人转过头,眼睛闭着,睫毛长而卷翘的在眼下投下一层阴影,真漂亮,我在心里默默的说,而这次说的是主人。 你知道自己的名字吗 不知道。 那叫金枪鱼吧。他的嘴角微微翘起,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主人笑,好好看。 好。我不由自主的说。 记得叫我主人,恩,也就是你以后什么都要听我的。 好。主人的嘴角更弯了呢。 我的生命里终于有了一个同伴,可以交流,可以谈心,可以一起笑的同伴,而且,他还很好看,即使不说话,就是这么静坐一天看着他,我都感到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