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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我请求审判长对该项陈述不予采纳。” 审判长点头:“反对有效。” 石律师却并不慌乱,他向审判长道:“我对我的用词不当表示歉意。但审判长,根据刑警队的侦查资料显示,在被害人张志鹏的卧室里,找到了六七把不同品牌的瑞士军刀,其款式和功能,都与现场发现的凶器相差无几。被害人的朋友也交代,现场的这把刀的确是被害人张志鹏自己购买的,而且价格不菲。” 他说完后,又看向被告席上的青年,问:“案发当晚,你是否有携带任何武器?” 卫铮摇头。 石律师又拿起一张照片,上面是一根金属材质的棒球棍。 “这个是你的吗?” “不是。” 石律师点点头,“我们的确没有在上面发现你的指纹,只有被害人一个人的指纹。而他家里也确实有这根棒球棍的购买小票,同样价格不菲。” 旁听席上,中年夫妻的脸色已经非常难看。 石律师总结道:“也就是说,现场发现的这两样具有杀伤力的武器和凶器,都是被害人张志鹏购买,并携带在身上,目的是为了寻仇。” 他说完,看着公诉人的脸色,便补充了一句:“以及防身。” 几番询问后,旁听席上的记者已经露出了若有所思的神情。 但这还没有结束。 石律师再次向卫铮提问:“我是否可以认为,案发当晚,你是赤手空拳应对一个身强体壮,并且同时携带钝器和锐器的人。” 青年给予的回应依然是沉默地点头。 “这与侦查阶段你所说的供述相符合。” 石律师面带微笑,又拿起了一张照片举起来,上面一片血肉模糊,看着十分可怖。 “这个是什么?”他问青年。 卫铮看了一眼,回答:“我身上的伤口。” 石律师问:“具体在哪里?是如何造成的?” 青年指了指自己的左胸口,说:“在这个位置,当天晚上被张志鹏刺中的。” “是用什么刺中的?” 卫铮依然平静地回答:“现场的那把刀。” 石律师看了一眼公诉席上的检察官,问出自己的关键问题:“是他先拿出刀来刺伤你的吗?” 话音落下后,旁听席上顿时被引起一片骚动。 中年女人突然站起来,大骂一句:“血口喷人!是他拿刀杀了我儿子!他才是杀人犯!这个狗娘养的畜生,他在撒谎!” 法警连忙将她制止,审判长连敲三下法槌,喊道:“肃静!” 而在这一片混乱中,卫铮对上石律师的眼睛,连眼神都没变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