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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5 (第1/2页)
像? 她挠头,有吗? 对比一看,果然很像。 纪修笔锋犀利,而她,张牙舞爪。 不过这也不奇怪,毕竟从小一块长大,难免会受影响。 前两天她从网上看到一句话: 一段亲密关系中最愉快的事,就是双方开始不自觉模仿对方说话。 往小了说,叫见贤思齐。往大了说,就是你被对方文化殖民了。 网友有才,真真为此由衷开心了三十秒。 确实,一直以来纪修都是她衡量万物的标尺。 她太相信他了,总觉得他做什么都是对的。 不夸张的说,如果他愿意往庙里站着,她会隔山差五去进香叩拜。 可原来,神也会爱上凡人。 这个凡人,不是她。 难怪,他不去留学了。 难怪,他一下班就找不到人。 难怪,他的车里飘着女孩子喜欢的气球。 难怪,他这么忙。 难怪,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抱了她。 …… 最初的窃喜褪去,恍然大悟,原来,那个拥抱是他在与她告别。 原以为要他们翻脸,至少要有一件轰轰烈烈的大事做引子。 比如他突然犯了不可原谅的错误,偷窃,抢劫,强奸……任意一样都成。 亦或是她发疯爱上了别人,为了避嫌,主动与他疏远。 再比如,他们其实是失散多年的亲兄妹,注定不能在一起。为了削弱事实对彼此的伤害,其中一个远赴重洋。 生活却不需要那么多狗血,生活本身就足够沉重了。 想发节日问候前的一句“算了”。 好不容易腾出来的半小时空闲,没去见他,宁可午觉睡掉了。 在超市看到他喜欢吃的零食,想抽空带给他,最后却被同事吃掉也没生气。 发现了一个想一起去的地方,想告诉他,拿起手机又默默放下的时候。 …… 生活本身就像一具没有颜色的石磨,咯吱咯吱,一圈一圈,磨平了她这颗小黄豆,鲜甜汁液悉数淌走,只留下一堆发馊的渣滓。 但她仍然庆幸,每当想起“纪修”这个名字,还能促使自己从床上挣扎着起来,翻开大部头再学两小时。 毫无疑问, 即使“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刘真真”逐渐趋于平庸,她依旧喜欢纪修。 虽然他从不回应她的喜欢,但正因如此,她的喜欢成了一种点到为止,才会是意犹未尽的,让人着迷的,让观者啧啧称奇的。 卫扬说,刘真真,你的青春就像一幅画,五彩斑斓,什么颜色都有。但纪修给你留了一块白,在画布上,不小不大的一块,这块白,是为了留着给你以后的人生加色彩。 因为是朋友,因为是足够了解的朋友,才能说出这样精辟的总结。 可是少蓝却说:“我的同学朋友里很多人都把自己的爱情献给了墨水,唯独真真你把爱情献给了世间最冷漠的神。” 少蓝看她的眼神很慈悲,葡萄酒很醉人,她目光迷离,毫不掩藏她的同情。 真真也喝了不少,笑着感慨:“是啊,爱上一个神需要有和自己做游戏的耐心,玩久了也会感到无聊。你猜怎么着?有时候我会觉得自己像在拿着父母卖血的钱去追星,而我很清楚,星星并不会为我一个人坠落,星星,就是星星,一万年都在天上悬挂。因此,喜欢纪修这件事,可以说是非常昂贵奢侈了。” 耗尽了她整个青春。 但,纪修又有什么错呢? 他只是不喜欢刘真真罢了。 因为他的“不喜欢”,她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