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95节 (第2/2页)
说,更像现在流行的迪斯科。 不过现在是九二年,电脑还不普及,能到这个地步,也算不容易了。 让叶纤红更加欣喜的是,前世原唱郑秀文,声音里带着些都市女性的慵懒,而大妈的女儿唱这首歌时,却有种摇滚女炮的嘶哑和爆发力,听起来反而更有味道。 那个大妈豁出所以积蓄,用来培养女儿,看来是成了。 叶纤红感叹一声,继续往前走,心里暗暗为她高兴。 走了没几米远,隔壁店铺门口的喇叭,同样在放这首歌。 叶纤红有些感慨,印象里九十年代的虞城,确实是这样,总是喜欢一窝蜂赶流行,一首歌红了,每家店门口的音响都会同时放,直到大家听到想吐为止。 当然也有一些歌,就算放得再久,也不容易腻味,比如《一万个理由》,比如《黄昏》,比如《遇见》等等,这些歌虽然也这样流行过,叶纤红却觉得百听不厌。 走到青春路的美容店门口,因为装修灰尘大,门口那株藤本蔷薇,已经被灰尘掩埋得灰头土脸。有些地方可能被木板等材料压过,断了一些枝条和花朵,把叶纤红心疼到不行。 走进院子里,墙角原本精心打理过的花草,也被踩死不少,看得叶纤红直皱眉头,很想发火骂人,最后还是忍住了。 装修就这样,除非你一直在旁边监督,叫他们材料放哪里,工具放哪里,否则他们为了贪方便,肯定不会顾忌这些花花草草的? 算了,烦也没有用,谁叫自己这几天没有来呢? 叶纤红走进屋里,看到几个师傅正拿着滚桶在刷白。屋里的所有硬装都已完成,看来效率不低。 等过几天涂料干了,开窗透透气,就可以考虑软装了。 相对来说,这个时候的美容店装修,比较容易,没有人要求格调什么的,只要往高档里布置就行,最好用金色的墙纸和窗帘,让整幢屋子,看起来金碧辉煌,这样就能唬住一些刚富起来的有钱人。 叶纤红和苏思诗倒不想搞得太土豪,她们当初考虑的是走北欧风格,所以尽量追求舒适自然,里面大量用了原木和布艺,虽然成本会增加,为了营造不一样的气氛,多花几万块钱还是值得的。 捂着鼻子走到楼上也看了看,跟自己想要的目标大致一样,看来诗诗姐跟装修师傅沟通得不错,一切都在照计划进行。 从屋子里退出来,叶纤红到隔壁的公共电话给苏思诗打了个电话,把自己的看法说了一遍。 苏思诗听说她一早去店里看了,笑着揶揄了几句,叫她回去别忘了买泡菜坛子,抓紧时间把菜泡出来。 叶纤红笑着应了。 第四十七章蹭饭 看来在诗诗姐眼里,做泡菜比美容店更重要,叶纤红无奈地摇摇头,离开美容店,去上次买坛子的地方,准备把身上的几百钱都花了,用来买那种带盖的坛子。 老板听说叶纤红要买这么多泡菜坛子,非常意外,担心货不够,专门去仓库翻一翻,最后找出五十来个。 本地人不做泡菜,只腌咸菜,所以这种坛子不好卖,老板会进货,是偶尔有人买去,用来存放绿豆、干菜、霉豆、面酱等食物。 当然也有人装刚从树上摘下的李子、梅子什么的,因为非常涩,需要在坛子里放几天,变红变软了才能吃。 而咸菜的做法不同,需要把雪里红洗干净晾干,切碎后放盐揉出汁,压实在陶罐里,罐口用保鲜膜盖住并绑紧,等咸菜入味了,不管烧汤还小炒,都可以放一点,非常鲜美。 因为离叶纤红家不远,老板叫老婆看店,自己找了辆平板手拉车,亲自帮叶纤红把货送过去。 来到小区楼下,叶纤红不好意思叫老板一次次爬楼梯,把坛子搬到楼上,就叫他放在附房里,自己有时间慢慢拿。 老板自然没意见,收了钱,满意地走了。 叶纤红朝门口望了望,见没有人经过,关上附房的门,精神一动,坛子全部收进了空间。 这个能力也是叶纤红无意中发现的,不过现在帮了她很大的忙。 如果要她一只一只拿进去,那实在太麻烦了。 回到家里,叶纤红进了空间,把坛子拿到河边清洗了一下,然后坛口向下,整齐叠成一排,开始整理瓜果蔬菜。 一直忙到中午,才泡了十坛菜,她饿得肚子咕咕叫,于是走出空间,准备做午饭。 忽然听到外面有敲门声,叶纤红好奇地去开门,发现是胡向阳。 “你怎么来了?”见他不约而至,叶纤红还以为他有什么事,担心地问。 “来蹭饭啊!”胡向阳咧嘴笑了笑,一付理所当然的样子走进门。 “你们食堂没有饭吃啊?”叶纤红没好气地反问。 “当然有,不过哪有你做得好吃——”胡向阳背着双手,大老爷似地走到客厅,在沙发上坐下来。 “你什么时候脸皮变得这么厚了?”叶纤红惊呼。 “我一直都是这样的。”胡向阳一付不要脸的样子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