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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节 (第4/4页)
什么偷了你的烤肉,这肉是我在林子里捡的。” 听到便宜儿子的话,白菲菲只想捂脸,她这个蠢儿子呀,怎么就这么蠢呢?还说是在林子里捡的,难道好好的一头猪会将自己穿在树枝上,还会在自己的身下生一堆火,不停地往自己身上抹料,将自己烤熟么? “这位姑娘,在下白菲菲,这是在下的犬子阿飞。如果阿飞有什么冒犯之处,还请这位姑娘见谅,至于这烤肉,不如折价卖给我们如何?”看吧,不用武力的时候,她还是有那么一点作用的。像这种场面,她夏天撸串的时候没少碰到过。 “白菲菲?在下林诗音。”在说出原身名字的时候,沈蝶特地仔细地看着白菲菲的表情。看着她陡然睁大的眼睛,她也确定了自己心里的猜测。 “林诗音!你是那个那个李寻欢的白月光!不对,难道这是小李飞刀的世界?”白菲菲揪着自己的头发一个人在原地不停地转圈圈,她原本以为这是武林外史,结果现在看来小李飞刀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想想泡面头,她觉得自己的审美受到了冲击。 “诗音妹子,我和你说,李寻欢就是个渣男你可千万不要把真心错付了。与他相比,虽然龙啸云是个伪君子,但是怎么着也算是个忠犬……” 看着一把拉过自己手,完全没有将自己当外人的白菲菲,沈蝶按了按抽动的太阳穴。怎么办,这智商放在宫斗剧里,连宮都没进就out了。不过,看着旁边一直将手放在匕首上的阿飞,有个警惕性这么高的便宜儿子,智商低点就低点吧。 “北京奥运会举行了么?” “什么北京奥运会,这都成老黄历了。我告诉你巴西举行的奥运会才好笑呢——”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的白菲菲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女子,“老乡呀,老乡呀,你过来的时候是哪一年?!” 第二天一大早,看着曾经说要带着他找个小镇开个裁缝铺子的娘亲,一脸兴奋的收拾起自家全部的家当,非要跟在昨天晚上那个陌生女人身边要和她一起走。 路上,桃儿好奇的多看了两眼白菲菲和阿飞,在阿飞气鼓鼓地瞪了她一眼之后,她小心翼翼地从荷包里取出了一块松子糖,递了出去。 嘴里塞着香甜的松子糖,阿飞觉得跟着她们一起走也不失为一个不错的选择。 在隐蔽的地方将自己身上拖沓的女装换成了利落的男装,沈蝶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位翩翩公子。而因为没有什么好的材料而将自己打扮的特别淳朴的白菲菲则得到了一身沈蝶之前的衣服,至于阿飞,因为没有这么小的衣服,所以他只好继续穿温暖牌的衣服。 四人又一次进了城,这一次,他们一一家人的名义买了一辆马车和各种物品,慢悠悠地踏上了前往江南的路。由于白菲菲和她之间都有许多秘密,所以沈蝶就没有再雇人赶马车,而是自己亲自上阵。我们要相信活了上千年的老妖婆,没有什么不会的! 不过,在阿飞对赶车表现出了极大地兴趣和天赋之后,她愉快的将掌舵的大权交给了他。就算是白菲菲指责她雇佣童工,她也没有改变主意。笑话,她虽然是男装打扮,但是她可从来没有想过让自己变成糙汉子。 俗话说得好,三个女人可以顶过一千只鸭子,就算是沈蝶说的少,但是架不住自从穿越之后就一个人带着阿飞从关外往关内跑,并且巧妙地避开了所有人烟,没有半分古代常识的白菲菲的存在。 几天下来,桃儿见到白菲菲就有中小学生见到教导主任似的紧张感。至于阿飞,除了最开始那几天忿忿不平之外,后来听到车厢里那么吵,他也就不再想着进车厢了。毕竟,最先被他娘问怕的人可是他呀! 这边,沈蝶按照原计划变卖了林家的家产往江南赶。那边,得知找不到她们人的李寻欢又抱着酒壶大醉了几场。而龙啸云他则离开了李园,接受一位镖头的邀请押镖去了。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 看着风景如画的江南,沈蝶心情大好,这一路上虽然走的是官道,但是看到的都是灰扑扑的土路,现在终于到了号称鱼米之乡的江南了,怎么能不让她开心呢。 无论在中国的哪个朝代,都有□□的人才。而沈蝶手里拿着的身份文牒,却不是假证,而是她从一位小吏那里买的。这年头不是通讯发达的现代,还容易有些什么天灾人祸就失联了的人,而她运气刚刚好的碰到了一家三口的文牒,年龄也勉强可以用。至于桃儿,她的身份问题就更加简单了。 “阿飞,从今以后你就叫林飞,而我是你的爹林风,这是你的娘,这是玉云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