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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节 (第3/3页)
勺,“这不是不打不相识吗?我说的这人就是上回跟我拌嘴那个!” 霍庭一听就问他怎么回事儿。 老三将昨日的事情都说了,“这人就是亏在那张嘴,说话太直了。” 霍庭点了点头,“那行吧,反正这边来的大部分蒙古人都是卖羊毛的,皮毛的倒是很少,就过去看看吧!”说完两人也不管那躺了一地的人,直接出了门。 老三回去梳洗了一下,就迅速的跑出来找了霍庭。 两人在客栈门口找了一辆马车,一块往东城去。 互市新城可以说很大,因为现在还在建设当中,人口只聚集在东南这一块。 可光坐着马车就需要一个小时,那还是街上没有人,所以任由马狂奔。 要是等城真的建设起来,人口大量涌入,到时候可就不是这么点时间就能够到达的。 到了东城那块显眼的高塔前,两人付了马车钱下来。 这样的高塔在东西南北各有一座,奇怪的是不知道为何这些高塔上面都有一根细细长长的铁棍。 远远看来还以为是一根针倒刺入天,完全不知道有什么用处? 塔中间部位是水泥搭建而成的一个高台,最起码有一丈高,高台上竖立着一个大钟,不管黑天白日的报时间。 老三看着空无一人的高塔有些失望,跟霍庭解释,“大哥,昨天确实跟他约好了在这里见面。” 霍庭看了一眼大钟,已经是早上九点,便问他约的时间是几点? 老三瞄了一眼,小声说,“喝多了,我不大记得了!” 霍庭当即横了他一眼! 老三缩了缩脖子,眼睛又找到霍庭后方,高举手挥了起来,“这里,这里!”说着一脸洋溢着高兴对霍庭说,“大哥,这人不是来了吗?” 霍庭循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就看到一个穿着夹袄带着皮毛的男人小跑了过来。 走近后才发现这人又高又魁梧,都可以跟老三比拟。 难怪会交上朋友,就这体格,完全可以认亲了。 “不好意思,来晚了,昨天酒喝的多,一醒来就发现时间晚了!” 老三嘿嘿一笑,“没事,我们也是刚刚才到!”说着问了一句,“兄弟,你就住在东城?” “叫我阿古达木吧!这不是靠近货仓吗?得时刻注意点。” “我叫魏达,熟悉的人都叫我老三,你叫我老三就行,你看咱们两个人当中名字都有一个达字,也算是缘分!” 说到这里,老三想起了一旁的霍庭介绍给阿古达木,“这是我大哥,这次跟我来一起看一看你那些皮毛,不介意吧?” “不介意,非常欢迎。”阿古达木说完后,就在前面带路。 在东城靠近城墙的地方,建着一个又一个大型货仓,整个货仓不是用木制,也不是石头砖块砌成,而是用钢筋打造出轮廓后,然后用一块又一块油布给罩住,这些油布看着又厚又结实,且密不透风,实在是防雨的好材料。 “我租的货仓在这里。”阿古达木带着两人越过一个又一个高大宽广的货仓后,来到了被夹在中间的一个货仓。 霍庭看着眼前高大的货仓,吃惊的问,“莫非这货仓里都是皮毛?”这得积攒多少年才能积攒出这么多来? 阿古达木笑了,边开锁边说,“哪里会有这么多,大半都是羊毛,你们知道的,羊毛很占空地。” 霍庭是不做羊毛生意的,他专精布匹,羊毛生意都靠近蒙古这边,一般多是北方的商人在做,他也插不了手,这才想着打通商道,将北方的皮毛运到南方去。 门打开后,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有些泛黄的羊毛,最后才是旁边堆积着的皮毛。 皮毛当中占了绝大部分都是羊皮,马皮,还有牛皮,其余才是野兽皮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