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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 (第1/2页)
夜修一听就不愿意了,“不许!” “嗯?” “我还没喝过你给我做的汤呢,他凭什么喝!” 蓝亦诗眨了眨眼睛,这货怎么跟个小孩子似的! “戒指呢?”他见她的手光秃秃的,不悦的问道。 蓝亦诗拍了下自己裤兜,“放这里了,刚才不是要做手术么,我就摘下来了。对了,一整天我们都在一起,你是什么时候买的戒指?” ------题外话------ 感谢: 飘渺晨风投了1张评价票 飘渺晨风打赏520潇湘币 粉主儿送了5颗钻石 小鼠14304投了1张评价票 ☆、102章 望妻石(八更) “去窦蔻那停完车,我在一楼买的,我要知道你在上面受了气,我才不在她家买呢!”夜修本来就不好看的脸色,这会更阴了。 蓝亦诗撇撇嘴,“骗我自己上去,然后你去买戒指?” “不行啊!”夜修的唇角荡起了一抹邪气,“不买戒指怎么求婚?不求婚,怎么碎你!” 这次蓝亦诗的脸都没红,他总没个正经的,她都有免疫力了。 “不好玩!”夜修抬手捏了下她的脸颊,“我喜欢看你脸红的样子。” “这辈子都别想了,我已经被你锤炼的成精了。”蓝亦诗没好气的拍开他的爪子,“你跟胡子那么亲,你俩不会有一腿吧?” “噗”夜修笑出了声,“吃醋了?放心吧,我跟谁有一腿也不会跟他有一腿,我怕抱着他的时候,被他冻成冰块。胡子大名叫南骁,我们俩同岁,他比我小几个月。 他跟我小学、中学都在一个学校,他家庭挺复杂的,有一次他被他大妈毒打了一顿,还在大雨里罚跪,差点没把小命丢了。是窦蔻通知的我,我和妈把他送到了医院,他才捡了一条命。 他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他们家人连问都不问,后来妈就干脆把他领回家里住,还认了他做干儿子。他比我听妈的话,妈挺喜欢他的。妈没白喜欢他一回,这些年多亏了他,要不然,我也不能安心留在部队。” “胡子的命也够苦的!”蓝亦诗叹了口气,“你说窦蔻是胡子的救命恩人,就是因为这事?” “窦蔻不只救了他一次,这算一次,还有一次,是他家老爷子过生日,他跟我说,他不想去给他爸过生日,可几年都不理他的南家人,为了老爷子的生日几乎全家出动劝他回去。最后还是妈做的他的思想工作,他才同意去给他爸过生日。 后来,我们才知道,他跟我把生意做大了,他家老爷子看他是块做生意的料,又想认他了,人是他爸逼着来找他的。 他大妈害怕他回家夺家产,想要毒死他,当年,窦蔻的父母都在南家做仆人,这个差事落在窦蔻她妈的头上,窦蔻知道了后,偷偷告诉给了胡子,胡子把酒杯跟他大妈的儿子调换了。 出了人命案,胡子他大妈轻轻松松的便把责任推给了窦蔻的母亲,她的意思是想让窦蔻她妈指认幕后黑手是胡子,要不然,他们一家谁也别想好过。受到了威胁,窦蔻的母亲最终还是选择自己认罪,直到死在监狱,她也没指认胡子。胡子这辈子欠窦蔻的有些多,难还啊!” “两次救命之恩,外加一条人命,的确难还。” 夜修长叹了一声,“世界上的幸福都是一样的,而不幸的人却各有各的不幸。你和我还有胡子都是不幸的,他更甚!他那个失踪了多年的亲妈,知道儿子再在海市待下去,恐怕就会没命,唯一做的一件好事就是找人改了胡子的户口,把他送去了部队,可现在看来,那个女人其实又一次的毁了胡子。” 至于为什么毁了胡子,夜修没再说下去,因为胡子已经从房间里走了出来,他看着夜修,冷声说道:“我要出去下,明早前一定回来。” 话音刚落,人已经没了影。 蓝亦诗指了指门口,“他还没扎完针。” “别管他。”出了人命,他要是能躺住,那就不是南骁了! 蓝亦诗无奈的摇了摇头,“没见过这么不听话的病人……” “能把嫂子借我吗?”胡子拿着手机去而复返,站在门口冷声问道。 夜修挑眉,“不能!” 胡子选择忽略夜修,直接跟蓝亦诗对话,“有病人,给治吗?” “病人在哪?”蓝亦诗站了起来。 夜修一把拉住他,拧着二郎腿看向胡子,“带我一起去,要不然,人就不借你!” “你的身份不适合去那种地方!”胡子冷冷的回绝了他。 “夜修,别闹了,人命关天,我还是去看看吧。” 夜修蹙眉,一百个不愿意。 蓝亦诗俯身在他耳边小声说道:“老公,你最好了,我去看看就回来。” 媳妇儿喊自己老公了!夜大爷正美着呢,蓝亦诗已经抽出手跟着胡子出了门。 “蓝亦诗,你等着的!”夜修咬牙,追了出去,“把人给我安全的带回来,少一根头发我都会打的你连咱妈都认不出你是谁!” 胡子冷冷的看